宜春市直单位4月1日起作息时间有变

2020-03-31 17:08:14 | 阅读:18436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日报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邹海斌)3月30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调整市直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从4月1日起,该市市直单位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8:30,比此前工作日上班时间推迟了半个小时。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宜春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20年4月1日起调整市直单位作息时间,具体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据悉,此次作息时间调整的实施范围是市直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和市行政服务中心作息时间不予调整,仍保持现有作息制度不变。

  • ▲3月30日,宜春微爱公益志愿者在宜阳大厦门口协助核验“宜码通”。

    宜春市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妥善安排,搞好衔接,确保各方面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调整市直单位作息时间顺利实施。


    编辑:沈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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