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保扶贫“政策包”

2020-05-26 17:43:50 | 阅读:12236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  医保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性的重大制度安排。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医保扶贫作为组建以来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开局硬仗来抓,始终把医保扶贫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导向、成效导向,推出并落实医保扶贫20项“政策包”,做到精准共享、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帮扶、精细管理,全面补齐医保扶贫短板弱项,集中力量向最后的贫困堡垒发起“总决战”,努力实现全省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面覆盖、待遇保障全面落实、重大疾病全面救治、经办服务全面提升。

1.精准做好贫困人口信息标识,对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及时维护、全面核查;

2.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财政资助;

3.全面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

4.贫困人口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5.贫困人口门诊统筹在一级医疗机构不设封顶线;

6.贫困人口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65%左右;

7.简化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程序,做到随时申报,符合条件的随时认定;

8.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接认定,二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可下放到符合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认定;

9.将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10.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11.对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长处方”报销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处方用药量可放宽至三个月,保障贫困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12.贫困人口在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

13.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

14.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5%;

15.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16.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住院医疗费用经三道保障线以及其他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稳定在90%的适度水平;

17.临床诊断或疑似新冠肺炎的贫困人口按规定免费治疗;

18.对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10种大病实行免费救治,对食道癌、胃癌、儿童淋巴瘤、骨肉瘤等21种大病实行专项救治。

19.贫困人口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实行即时结算;

20.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在市域范围内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编辑:刘星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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