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被撞,交警4小时快速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

2020-07-10 15:25:51 | 阅读:13958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萍乡频道

江西新闻客户端萍乡讯 近日,上栗县桐木镇发生一起8旬老人被撞的交通逃逸案件。接警后,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迅速出动,

历经4小时成功破获此案。

案件经过

2020年7月7日下午15时20分许,该中队接报警称,在桐木镇小埠村路段一名老人被撞,肇事车辆逃离。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现场仅有少量车灯散落物和血迹,受伤老人(80岁、女性)已送往医院救治。

兵分两路,抽丝剥茧寻线索

由于事发时行人较少,没有目击证人,且事发地点没有交通监控,民警获得的线索十分有限,案件侦破难度非常大。办案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兵分两路,第一组对现场再次勘查,收集物证;第二组走访调取周边民用监控,重点排查过往车辆经过事发地点是否存在异常。经过两个小时不懈努力,办案民警在查看一处居民监控时,发现一辆由湖塘往桐木方向行驶的白色越野车经过事发地点后有碰撞痕迹。

  • 警民配合,嫌疑司机终落网

    由于视频中看不到嫌疑车辆的车牌信息,办案民警立即对其逃离路线进行分析,发现此嫌疑车辆肇事后往小路逃跑,对附近非常熟悉,民警判断这极有可能是本地人。民警立即联系当地村委会,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一户户走访当地群众。最终,在当日20时20分许,在距离事发地2公里的村民黄某家中找到了嫌疑车辆。在大量证据面前,黄某(肇事嫌疑人)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肇事逃逸将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

    1.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提醒:在外如遇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和110,如若存在侥幸心理逃逸,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 编辑:谢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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